今年12月4日是第九个国家宪法日,
也是我国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。
本次“宪法宣传周”宣传活动主题是
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,
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。
为开展好第九个国家宪法日和
今年的“宪法宣传周”宣传活动,
南海区普法办、
南海区司法局联合
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、
南海区人民检察院、
南海区人民法院、
桂城街道普法办、
里水镇普法办
共同摄制宪法宣传视频《宪法在我心中》,
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~
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,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,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,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、法律权威和法律效力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》规定,一切法律、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。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、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、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。
公安机关是人民政府的重要组成部分,是国家的行政机关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》规定,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,必须予以追究。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》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,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》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,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。
普法工作者是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力量,他们深入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,让法治观念深入人心,扎根群众,推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,成为全民共同信仰。
弘扬宪法精神,
维护宪法权威,
遵守宪法和法律,
是每个人的责任和义务。
让宪法真正成为根植于我们内心的信仰,
让我们与宪法一同“成长”,
一起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新征程而努力奋斗。
文明南海微信编辑小组
来源:南海普法
编辑:严佳瑶
校审:许雪花、赖春华、莫杰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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